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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贷款通则全文
来源:贷款网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7-12-18 14:15:00 阅读:0

对于贷款通则全文,大家了解多少?对贷款通则全文的每一章节的规范,又有多少了解呢?需要贷款的朋友们,小编觉得都是很有必要清楚贷款通则的法律法规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贷款通则全文中有哪些 值得我们关注。

一、贷款通则的新变化

最近几年以来,中国的金融市场体制经历了巨大的变动,在这个过程当中贷款通则也经历了一路的变革,那么贷款通则出现了哪些新的变化?在具体实施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

因为贷款通则制定的时间比较早,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所以就目前市面上出现的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和网络贷款平台的相关贷款行为来说,贷款通则的很多条款已经不再适用,因此基于当前情况的一些新变化,贷款通则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调整。

首先,最新的贷款通则变化是贷款通则的总则部分,提出了总体的要求,以及贷款准入的原则和宗旨的原则,在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目前信贷市场上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贷款转让与重组的方法,监管贷款的方法以及申请贷款人所具有的法律责任等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次,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对于贷款的范围进行了放宽,相比较以前而言,现在的贷款人范围要比以前宽很多,尤其是对于非金融企业和个人,现在都允许办理贷款,也都纳入了合理的贷款人范围内,这就极大地方便了大家去办理贷款。同样对于民间的借贷关系也给予了法律上的承认,根据相关的规定,民间借贷关系可以用合同来约定,并且约定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可以去咨询一下相关的数据,办理贷款。

然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对于借贷关系也有了新的规定,现在可以直接用合约关系来约定,比较以前这可以说是一个突破,也就是说大家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现在可以用合约来进行一下约束,如果遇到民事纠纷,以后就可以用合约来说话来,也就更加规范化。

最后,就是在监管主体方面,大的方面是统一的,小的方面可以分权。对于贷款人来说,如果你贷款是向银行等正规的机构办理,监管方面还是很严格的,都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受到监管,并且对于贷款的使用和按时还款方面进行监管,也就是说你使用的贷款要接受严格的管理。

二、附以下1996年开始执行的贷款通则全文

贷款通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律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 借款人与贷款人的惜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

第二章 贷款种类

第七条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第八条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第九条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第十条 除委托贷款以外,贷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贷款人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贷款通则全文了,供各位贷款人士参考,需要贷款的朋友们了解贷款法律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上助贷网官网留言,我们会尽快回复您,也可以来电咨询助贷网专业贷款顾问,我们会帮助您可以了解的更加透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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