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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未来之争与中国的机遇
来源:九思杂谈 作者: 更新于:2021-05-10 13:08:00 阅读:0

序章

当今的世界,人类社会又走到了大国兴衰交替的十字路口。新一轮信息科技革命孕育兴起,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格局,也显著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各行各业正在经历全新的变革,金融科技迅猛创新,点燃了全球金融竞争的新火种。

一、人类开启了全面竞争的金融大航海时代

大航海时代对中国而言是一个充满伤痛的记忆。明朝初年,中国的郑和船队曾远达欧非海岸,但宣扬国威与天威的外交式游历远不及欧洲小国为解决土地和贸易的经济努力持久。十五、十六世纪的大航海时代开启了人类文明的新纪元,中国在竞争中落败,西方国家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等领域全面获胜,以致出现了中外文化、经济发展的东西方文明大分流,很多仁人志士扼腕叹息。

金融是建立在信心和信息基础上的特殊行业,这一轮信息科技革命,对金融业的影响尤其明显。互联网时代讲求规模效应和金融场景。中国拥有14亿的人口总量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量,活跃发达的互联网产业创造了海量的数据和信息,是金融科技应用最广泛、场景最多样、数据最丰富的国家,网络电商、移动支付走在世界前列。在数字经济的新时代,社会核心经济资源已经从原来的土地、人口、能源、矿产转化为数据和信息,经过数十年不懈的努力,中国已跃升为数字经济资源大国。

历史总是不断重演,国与国的竞争永远没有终结。虽然上一次大航海时代中国的结局不尽如人意,但在新一轮金融大航海时代的竞争中,中国仍有机会,并在一定程度上占据先机。

二、科技创新成为驱动金融发展乘风破浪的“动力桨”

我们正处于金融跃迁的时代,过往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分支机构数量、业务市场占有率已不再是成功的保证因素。对未来趋势变化的洞见,以及把握这种趋势的能力才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理论上讲,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制造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区别,都是要具有超越竞争对手的获客能力、更深刻了解客户的能力,以及为客户及时全面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通俗地说,卖白菜和卖理财本质上没有区别,只不过后者需要金融牌照而已。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将是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正如中国的高铁、高速公路的建造能力,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奇迹般的增长。现在数据作为核心经济资源,搜集、处理、应用数据的平台已经成为社会的基础设施,这些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决定着国家和地区间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要打造适应未来社会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就必须解答谁来规划、谁来建设、谁来运营、谁来应用等基本问题。

理论上讲,基础设施规划需要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公平性和权威性,所有的社会基础设施都应“顶层设计”,金融科技基础设施也不例外,需要统一规划和统筹设计。政府掌握制定社会规划的最全面信息,应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划机构,对地区和国家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统筹设计,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制定公平、公正的数据资源分配使用方案,让金融基础设施从规划开始就具有正确的导向。

建设基础设施,政府也不能包办一切。就像建桥修路,国家不能既生产水泥钢材,又组织施工队。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边界,高效推进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吸纳专业化、市场化的机构积极参与。建设的过程要秉持开放心态,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汇聚各方资源和技术。在政策层面,由政府制定建设标准和使用规范,是工程的“监理方”和“验收者”;在实施方面,充分借助各家市场机构和科技企业的专业经验和优秀人才,又快又好地建设金融领域的“道路”和“桥梁”。

二千年前,齐国的管仲就曾在《轻重篇》和《侈靡篇》中一针见血指出,“贱有实,敬无用,则人可刑也”,真正重要的日常生活必须品,如谷粟布帛,价格必须便宜,而一些华而无用的奢侈品,如珠玉金石,价格可以贵重,反之社会就会出大问题。同样道理,现在的数据和信息已经成为社会核心经济资源,必须要保证成本低廉,才能降低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成本。社会的基础设施不能为个别企业所私有,也不应以个体平台的利润高低和股东收益为目标。如果任由平台巨头企业垄断数据价格,将会导致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降低,社会总体福利下降。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就曾主张盐铁等特殊行业,政府应该建立“官山海”等专营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同理,作为管理社会核心经济资源的平台,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应兼顾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由具有公信力和公益性的机构管理,或采取“政府+市场”的方式运营,降低数据和信息的社会成本,消除“数据黑箱”。

纵观历史,科技革命往往起到了扶贫助弱的作用。农耕革命后,原先处于弱势地位的脑力劳动者对狩猎、捕食的体力劳动者实现了反超;工业革命后,拥有核心科技专业技能的白领工人实现对拥有传统手工技能的蓝领工人的超越;信息革命后,原先在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大众将是金融科技创新、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最主要的受益者。这就像一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和水电煤气设施,最初由政府来统筹规划,商业公司来参与建设,委托公益性企业来运营,最终由社会大众共享使用。

三、正确的金融价值观是金融创新扬帆远航的“方向舵”

很多人简单理解金融业的目标是赚钱,认为商业机构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增长和资产规模扩张。其实,金融是有价值观的。金融的核心功能是从跨时间、跨空间两个维度来分配社会经济资源,通过促进商品交换和跨时空投资,把生产要素资源分配给最需要且最善于利用它的生产个体,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让每个百姓有更多的经济生活选择,让未来的社会有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供民众消费,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边界”和大众的生活水平,这才是金融的初心和使命。好的金融活动能够扩大这个福利边界,不好的金融活动是在这个边界中自己分割一大块,别人分割一小块,甚至缩小社会福利边界。

现在金融业的很大问题在于金融机构往往以资产和利润为最重要的业务发展目标,部分从业者以身居财富榜前列自傲,甚至为了达到这些目的不择手段。商学院的课程中,资产定价、市值管理、全球资产配置成为热门领域,很少有课程讨论金融的初心使命和投资的价值观。很多人崇拜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认为市场由看不见的手自发调节,追求私利是市场经济成功的基础,却不知道亚当斯密非常厌恶金钱至上的社会风气,曾穷其一生精力五次修订编著《道德情操论》,认为没有诚信、同情心这些最基本的道德观念,自由竞争经济就会引发社会灾难。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曾感叹,不读《国富论》不知道怎样才叫“利己”,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

科技创新向来都是“双刃剑”,如果只具备强大的专业技术能力,却没有把它用在正确的方向上,社会最终会受损,而不是获利。这就像核能的开发利用,如果任其发展不受管理,爆发核战的社会后果将远远大于几个核电站的商业收益。自然科技如此,金融科技也是如此。这需要所有金融从业者牢记金融的初心和使命,在金融大航海时代,用正确的价值观来把舵定航。 

四、数据治理和风险管理制度是金融大航海时代的“压舱石”

人们常常期望,科技的发展可以消除各种危机风险,一劳永逸地解决我们面对的所有社会问题。遗憾的是,实证研究表明人类历史上的科技创新从来没有消除风险,甚至没有减弱风险,现实中每次金融科技创新都增加了风险,需要用一种更复杂、更有力的制度去约束这种创新带来的破坏力。

当前数据已经成为社会的核心经济资源,我们要像对待核能威力的畏惧一样,对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怀有敬畏之心。对商业机构而言,应清楚地界定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四权关系”,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科学把握使用的便捷性、数据的安全性,以及主体的隐私性这“三性平衡”。以下是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数据的采集一定要合法,遵循“合法授权”、“最简够用”的原则。对个人数据的采集一定要告知客户主体,并明确采集的目的和范围,不能捆绑式、垄断式授权,或者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文书和停止服务的霸权条款来诱导、强迫客户签订授权协议。授权的范围一定要和服务功能相匹配,不应要求和业务功能无关的隐私数据。对个人生物特征和生活行为数据的采集和识别要特别审慎,必须要有上位法的支持。

同时,数据的使用一定要合规,把握“征信有资质”、“数据要脱敏”的原则。并不是每一个互联网平台都可以任意使用在自己平台上产生和储存的数据,其实这部分数据的所有权不属于平台,依然是客户个体的。例如,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子建成出售给客户之后,可以指令小区物业机构在公寓门口记录每一家的人数、上下班的时间、快递的品种,然后把信息搜集起来卖给社区周边的商户,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房地产商不能随意销售住户的信息,互联网平台也不应允许随意销售客户的数据。现在很多平台所进行的数据采集和售卖行为,既没有资质,也没有脱敏,理论上都是违规的。今后应该明确,除非有监管部门明确核准的资质,平台机构不可销售和使用客户的原始数据进行牟利,应进行必要的脱敏处理,原则上输出的只能是总量统计数据或经过处理后的评判指数数据。对数据的管理应由政府或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进行,收益分配要非常谨慎,可以参考工商业务变更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要求,数据的盈利模式应该经过审核。

对监管部门而言,既要防范风险,也不能因噎废食,“一刀切”禁止一切创新业务,应该明确两大原则。一方面,要以金融功能和风险实质监管取代机构名称监管。比如,如果某机构具有社会集资功能,无论叫银行、信托、P2P,还是科技公司,都应当设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和要求持牌经营;假如业务模式存在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转换,都应当遵守流动性规则;一旦对客户做出隐性或显性承诺,就应当具有存款、准备金等风险损失吸收能力;如果承担核心市场功能,就要建立恢复与处置计划的预先安排。

另一方面,要按照系统重要性的维度来监管,把握鼓励金融创新和促进风险防范的平衡。当创新金融机构处于初创期时,可以通过设立试点项目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减少其合规成本,积极鼓励创新,同时监管部门对试点项目保持密切关注和双向沟通。随着金融机构的不断成长,一旦资金数额或客户数量突破一定门槛,监管标准以及合规要求就要及时提升,监管强度也要不断加大。这种模式国际上称之为“监管沙箱”,其实就是中国一直采取的“摸着石头过河”和“特区加试点”的模式,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巨大成功的宝贵经验。

总之,在这个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金融大航海时代,中国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一定程度上占据了竞争先机,但先发优势并不代表着最终的成功。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金融创新兴于技术,成于制度,科技创新是“桨”,金融价值观是“舵”,风险管理制度是“压舱石”。只有具备超越竞争者的远见,把握好这些基本原则,中国的金融发展才能够行稳致远,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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